环境评价通过审批后,企业着力建设项目,将会经历环保“三同时”这个环节。
环保“三同时”一般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主体项目过程当中,要求企业必须把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设施考虑进去,做到环保工程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管理制度。其核心点是企业在建改主体项目时,需要配套的环保工程设施,必须要验收合格,该项目才能够正式投产或者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
①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②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③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环保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不能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更不能弄虚作假。
否则,将被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建、停产甚至关闭,并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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